歐盟RoHS指令的關鍵點
歐盟要求2006 年7月1日開始,電子電氣設備中禁止使用鉛、***、六價鉻、鎘和多******(PBB)、多***二苯醚(PBDE);其中鎘限量指標 100PPm(0.01%),另五種限量l000ppm(0.1%)。企業(yè)出口歐盟的產品都需符合以上的限量要求,并且要展示相應的證明文件,不符合要求 的產品將會被拒絕進入歐盟市場。
相對于WEEE指令而言,RoHS指令對出口歐盟的企業(yè)會更直接、快速,產品出口歐盟企業(yè)應盡早行動,在掌握相應測試方法的同時,找出以上禁用物質的替代物。
歐盟框架性指令的關鍵點:
該指令預計將于2005 年12月31日轉換成各國的******,制造商則將于2006年7月1日開始產品要符合指令的要求。本指令涉及的產品范圍原則上涵蓋所有耗能產品,但主要是針對用電和固體、液化及氣體燃料的產品。本指令不僅影響到成品的制造商,還會影響到零部件的制造商,這也是本指令與WEEE指令的主要區(qū)別。零部件的制造商要負責提供有關材料及能耗的基本資料。所有WEEE指令規(guī)范的產品都同時要遵循EuP指令的規(guī)定,與WEEE指令一樣,機動車除外。
指令要求:制造商必須考慮其產品的整個生命周期進行生態(tài)評估。評估包括對所用的原材料、產出物、生產過程、包裝、運輸及銷售、安裝及維修、使用、壽終的分析。評估包括原材料及能源的消耗評估、對環(huán)境的影響評估、預計的廢棄物及再循環(huán)利用方法的評估。產品要符合指令的生態(tài)設計要求,有以下兩個方法,一是通過 “內部設計控制,即將測試獲得的信息歸總并形成模型;另一個是通過執(zhí)行“環(huán)境管理體系”,記錄預定生產程序的操作系統(tǒ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