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爾吉斯斯坦商標注冊
注冊費用:11000***
保護期限:自申請日起10年
受通時間:1個月內
注冊時間:18-20個月
申請材料:1)申請人中英文名稱及地址
2)商品或服務類別及具體項目
3)商標圖樣
4)申請人***明復印件
一、概要
1991年12月25日吉爾吉斯斯坦是前蘇聯(lián)15個共和國之一。于1991年12月25日前蘇聯(lián)解體后,吉爾吉斯斯坦***。吉爾吉斯斯坦是1991年底成立的“獨聯(lián)體“的成員國。吉爾吉斯斯坦***于1994年2月14日聲明,《世界知識產權***公約》、《保護工業(yè)產權巴黎公約》和《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xié)定》在吉爾吉斯斯坦繼續(xù)適用。
1993年3月12日,創(chuàng)立保護工業(yè)產權跨國***會的協(xié)定在莫斯科簽訂。吉爾吉斯斯坦共和國為9個締約國之一,其他***有:亞美尼亞、白俄羅斯、哈薩克斯坦、摩爾多瓦、俄羅斯聯(lián)邦、塔吉克斯坦、烏克蘭和烏茲別克斯坦。
1998年2月4日吉爾吉斯斯坦新商標法生效,采用商品和服務的國際分類。
二、審查
***將在收到申請日起2個月內對申請進行錄入和分案。自申請日期起2個月后開始進行形式審查。***有可能根據情況要求申請人補正,申請人應在規(guī)定的2個月的答復期內滿足***要求,否則申請將被視為撤銷。
形式審查通過后,審查進入實質審查階段。這一階段也可能有***補正意見,申請人同樣要在2個月內進行答辯。實質審查于自申請日期起12個月內結束。
實質審查通過后,***將對商標予以注冊,并在注冊日期起6個月內公告在***文獻上。***將從公告日期起3個月后發(fā)送注冊證書。
商標注冊有效期是自申請日期起10年,屆滿一年前可續(xù)展,續(xù)展有效期同為10年。如果申請人自注冊日期起連續(xù)三年不使用注冊商標,將導致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