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承認書的各種技術參數(shù)僅適用于3V鋰錳扣式電池CR2450,該電池由深圳市力電電池有限公司生產(chǎn)。
2. 【技術參數(shù)】
表一:
項 目 |
單位 |
數(shù)值 |
條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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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稱電壓 |
V |
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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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稱容量 |
mAh |
600 |
標準電阻7.5 K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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瞬時短路電流 |
mA |
≥250 |
時間≤0.5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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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路電壓 |
V |
≥3.20 |
無負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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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溫度 |
℃ |
-20~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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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重量 |
g |
6.4 |
每只電池 |
|
放電時間 |
初始值 |
標準值 |
1680 h |
在負載7.5KΩ、20~25℃的溫度、終止電壓為2.0V的情況下持續(xù)放電時間 |
經(jīng)12個月貯存后的數(shù)值 |
標準值 |
1590 h |
表二:
保存條件 |
條件 |
特性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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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溫貯存后放電時間 |
60&plu***n;3℃貯存20天后在20~25℃下以7.5KΩ負載連續(xù)放電至終止電壓2.0V |
標準值 |
1590 h |
自放電率 |
常溫常濕條件下貯存12個月 |
不大于5% |
3. 【產(chǎn)品規(guī)格和測試方法】
除非特別說明, 所有的測試都在下列常溫條件下進行: 環(huán)境溫度:20~25℃環(huán)境濕度:65&plu***n;20%。見表三
4. 【使用注意事項】
4.1 正確安裝和使用電池,防止短路和裝錯正負極。
4.2 安裝前要檢查電池極端和所用器具及其接點,以保證清潔和導電,所用器具不能造成短路。
4.3 新電池不要與使用過的電池混用,不同牌號、等級和品種的電池不要混用,以免增加漏液的可能性。
4.4 電池使用后不得加熱,充電或其它的手段反復使用,以免發(fā)生***、破損和漏液。
4.5 不得將電池投入火中,也不要拆卸電池,以免發(fā)生***。
4.6 妥善保管微型電池,以防***誤吞。
4.7 要注意電池的規(guī)定貯存期限。
表三:
序號 |
測試項目 |
測試方法 |
標 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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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外形尺寸 |
用***度大于0.02mm的游標卡尺測試時,為防止電池短路,卡尺的一端卡頭上應貼上一層絕緣材料 |
直徑 |
24.5(-0.20)mm |
高度 |
5.0(+0.20) mm |
|||
2 |
開路電壓 |
萬用表的***度不低于0.25%,內(nèi)阻大于1MΩ |
≥3.20 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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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瞬時短路 電 流 |
用萬用表測試時,每次時間不超過0.5秒,避免重復測試,若需再次測試時,時間間隔應在半小時以上 |
≥250 m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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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外 觀 |
目測 |
外觀平整、光潔、無銹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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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放電容量 |
在20~25℃的溫度和65&plu***n;20%的濕度的條件下放置8小時以上,在負載7.5KΩ,終止電壓為2.0V的情況下持續(xù)放電時間時所測容量(新電:生產(chǎn)后三個月內(nèi)) |
≥1680 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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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振摔測試 |
將合格樣品放在振動機的振臺上,啟動振動機,振動頻率為10-15次/分鐘,持續(xù)振動一小時 |
電池性能穩(wěn)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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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高 溫 耐漏液測試 |
在60℃的條件下貯存7天 |
無漏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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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過 放 電 耐漏液測試 |
在電池終止電壓達到2.0V后,持續(xù)放電5小時 |
無漏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