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用鋼20HR、20HR-B、P265GH鋼板供貨技術條件
1 適用范圍
本技術條件適用于厚度8~200mm核電工程項目安全殼襯里用碳鋼鋼板。
2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許偏差
2.1 鋼板的長度、寬度的允許偏差應符合GB/T709的規(guī)定。
2.2 鋼板的厚度允許偏差應符合GB6654的規(guī)定。
2.3 鋼板的不平度不得大于表1的規(guī)定。
表1 鋼板的不平度的要求 單位為毫米
公稱厚度 |
下列公稱寬度鋼板的不平度,不大于 |
|||
≤2750 |
>2750 |
|||
測量長度 |
||||
1000 |
2000 |
1000 |
2000 |
|
3-8 |
4 |
8 |
5 |
10 |
≥8-150 |
3 |
6 |
3 |
6 |
2.4鋼板按理論重量交貨,按GB6654規(guī)定的附加值作為計算重量的理論厚度。
3. 技術要求
3.1 鋼板的熔煉分析和成品分析應符合表2的規(guī)定。
表2 鋼板的化學成分 wt%
鋼號 |
成分分析 |
C
|
Si ≤ |
Mn |
P ≤ |
S ≤ |
TAl ≥ |
Cr ≤ |
Cu ≤ |
Mo ≤ |
Nb ≤ |
Ni ≤ |
Ti ≤ |
V ≤ |
20HR 20HR-B P265GH |
熔煉分析 |
≤0.20 |
0.40 |
0.801.40 |
0.025 |
0.015 |
0.020 |
0.30 |
0.30 |
0.08 |
0.020 |
0.30 |
0.03 |
0.02 |
成品分析 |
≤0.22 |
0.45 |
0.75 1.50 |
0.030 |
0.018 |
0.015 |
0.35 |
0.35 |
0.11 |
0.030 |
0.35 |
0.04 |
0.03 |
注:熔煉分析Cr+Cu+Mo+Ni≤0.70%,成品分析Cr+Cu+Mo+Ni≤0.75%,成品分析N≤0.012%,成品分析Al/N≥2,Cu+6Sn≤0.33%。
3.2 冶煉和澆注方法
鋼由電爐+爐外精煉方法冶煉,采用鎮(zhèn)靜澆注。
3.3 交貨狀態(tài)
鋼板正火狀態(tài)交貨。
3.4 力學性能和工藝性能
鋼板交貨狀態(tài)或試樣模擬焊后熱處理狀態(tài)的力學性能及工藝性能應符合表3和4的規(guī)定。注:板厚<20mm的鋼板做交貨狀態(tài)的力學性能和工藝性能,板厚在≥20-150mm的鋼板做交貨狀態(tài)和試樣模擬焊后熱處理狀態(tài)的力學性能和工藝性能。
表3鋼板的力學及工藝性能
鋼板厚度t mm |
拉伸性能 |
沖擊性能(橫向) |
180°彎曲試驗 |
|||
ReH,MPa |
Rm,MPa |
A, % |
試驗溫度 |
AKv, J |
b=35mm |
|
t≤16 |
≥265 |
410~530
|
見表4 |
-20℃ |
≥27 |
d=1a |
16<t≤40 |
≥255 |
|||||
40<t≤60 |
≥245 |
|||||
60<t≤100 |
≥215 |
|||||
100<t≤150 |
≥200 |
400~530 |
注:(1)三個沖擊試樣中只允許一個試樣的結果低于表中規(guī)定值,但不得低于規(guī)定值的70%;(2)當采用寬度為7.5mm或5mm的小試樣時,沖擊功的平均值應分別不低于表中規(guī)定值的75%或50%。
(2)鋼板的抗拉強度Rm(Mpa)和延伸率A(%)的乘積Rm×A≥10500
表4 鋼板的延伸率
鋼板厚度t,mm |
A% |
t≤30 |
≥27 |
30<t≤50 |
≥25 |
t>50 |
≥24 |
3.5 試樣模擬焊后熱處理制度如下:
保溫溫度:600℃±5℃,保溫時間:4小時
在溫度超過400℃時的加熱和冷卻速率應按以下規(guī)定:
對于厚度T≤25mm的鋼板,速率不超過220℃/h
對于厚度T>25mm的鋼板,加熱和冷卻速率按下式計算,但不低于55℃/h。
×25℃/h
3.6取樣按GB/T2975的規(guī)定,試樣方向為橫向,試樣中心線離熱處理端部的距離至少等于鋼板厚度。
沖擊試樣的缺口軸線垂直于軋制表面。根據不同厚度按以下要求取樣。
——對于厚度t≤30mm的鋼板,試樣距離軋制表面≤2mm;
——對于厚度t>30mm的鋼板,取兩組試樣,一組取自鋼板表面,試樣距離軋制表面≤2mm;一組取自鋼板內部,取樣位置為:
·若30mm<t≤50mm,試樣軸線位于鋼板厚度的二分之一處;
·若50mm<t≤80mm,試樣軸線位于鋼板厚度的三分之一處;
·若t >80mm,試樣軸線位于鋼板厚度的四分之一處。
具體的檢驗項目、試驗方法、取樣數量和試樣要求見表5的規(guī)定。
3.7 表面質量
鋼板表面不允許存在有裂紋、氣泡、結疤、折疊、夾雜和分層等缺陷。對切割成最終交貨尺寸的鋼板,應對鋼板的側面進行100%目視檢驗,以保證沒有分層缺陷。
如有上述表面缺陷,允許清理,清理深度從鋼板實際尺寸算起,不得超過鋼板厚度公差之半,并保證鋼板的最小厚度。缺陷清理處應平滑過渡。
其它缺陷允許存在,但其深度從鋼板實際尺寸算起,不得超過鋼板厚度公差之半,并保證缺陷處厚度不超過鋼板允許最小厚度。
對鋼板不得進行焊補。
3.8 超聲波探傷檢查
鋼板應逐張按照EN10160規(guī)定進行超聲波探傷檢查,按S2級E3級的規(guī)定進行驗收。
4 試驗方法
鋼板的檢驗項目、試驗方法、取樣數量和試樣要求應符合表5的規(guī)定。
表5 檢驗項目、試驗方法、取樣數量和試樣要求
序號 |
檢驗項目 |
取樣方法 |
試樣數量 |
試樣要求 |
試驗方法 |
1 |
熔煉分析 |
GB/T20066 |
1 |
1(每爐罐號) |
GB/T223 |
2 |
成品分析 |
GB/T20066 |
1 |
1(每爐罐號) |
GB/T223 |
3 |
常溫拉伸 |
GB/T2975 |
見3.4部分 |
t≤30mm采用矩形試樣;t>30mm采用R4圓形試樣(d=10mm), |
GB/T228 |
4 |
夏比沖擊 |
GB/T2975 |
見3.4和3.6部分 |
見3.6部分
|
GB/T229 |
5 |
彎曲試驗 |
GB/T2975 |
見3.4部分 |
采用寬度b=35mm矩形試樣,t≤25mm時,試樣厚度為t;t>25mm時,可對一個面加工使厚度達25mm。 |
GB/T232 |
6 |
超聲檢測 |
逐張 |
EN10160 |
5 檢驗規(guī)則
5.1 鋼板逐軋制張檢驗,當每張原軋制鋼板經剪板并分批進行熱處理時,驗收試驗按每個熱處理批進行。
5.2 如果拉伸試驗或彎曲試驗的結果不符合要求,可在不合格試樣的鄰近部位截取雙倍的試樣進行復驗,若復驗結果都符合要求,則該批鋼板可以驗收。否則,應判為不合格。
5.3如果沖擊試樣的結果不符合要求,可在不合格試樣的臨近部位再截取3個試樣進行復驗。復驗的3個試樣的結果只允許有一個試樣的結果低于規(guī)定值且不低于規(guī)定值的70%,前后6個試樣的平均值大于或等于規(guī)定值,則該鋼板可以驗收;否則,則應拒收。
5.4 對力學性能或工藝性能檢驗不合格的鋼板,可對其進行重新熱處理,然后重新進行檢驗。重新熱處理只允許一次。
6 包裝、標志及質量證明書
6.1鋼板的包裝、標志及質量證明書應符合GB/T247的規(guī)定。
7 供方在交貨時應提交下列文件:
A化學成分的分析報告;
B熱處理(包括重新熱處理)記錄;
C力學性能和工藝性能試驗(包括復驗)報告;
D表面質量檢查報告;
E超聲檢測報告;
F尺寸和外形檢查報告;
G產品質量證明書。
上述報告中應包括:
A制造廠名稱;
B訂貨合同號;
C鋼號、爐批號、鋼板尺寸規(guī)格和數量;
D檢驗機構名稱;
E試驗和重新試驗的結果。
聯系方式:86-0375-8180111 18937558585 車經理
86-0375-8185188 13303908955 李經理
86-0375-8160988 13393783852 李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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