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P***新要求(2013.01.07)
a. 關機模式的能耗不能超過0.5W.
b. 動態(tài)模式的能耗
-***功能下或只有指示***功能功能的狀態(tài)不能超過0.5W.
- 提供信息或指示功能或者***功能與指示功能并存的狀態(tài)不能超過1.00W.
c. 當器具連接到主電源時需要提供動態(tài)模式或關機模式,或另一模式但不能超過動態(tài)模式或關機模式(除非不使用于指定用途)
d.功率管理
當器具不工作時,需要提供一個電源管理或類似功能,在器具意圖使用的恰當時間以***短時間切換到動態(tài)模式或者關機模式或者能耗不能超過動態(tài)模式和關機模式的.此功能需要在交貨的時候***.
測試方法
1.使用標準:IEC/EN62087音視頻類產品“standby”功率測量
2. IEC/EN62301 家電產品“standby”功率測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