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機械設備綜合保險費率方案
基本年費率表
方案一:不附加碰撞、傾覆保險
險種 |
主險 |
附加盜搶保險 |
附加第三者責任 |
附加雇主責任險 |
附加自燃 |
保額 |
23萬 |
23萬 |
20萬 |
10萬 |
23萬 |
費率 |
3.5‰ |
2.5‰ |
7‰ |
2.5‰ |
2.0‰ |
保費 |
805元 |
575元 |
1400元 |
250元 |
460元 |
總保費 |
3490元 |
方案二:附加碰撞、傾覆保險
險種 |
主險 |
附加碰撞、傾覆保險 |
附加盜搶保險 |
附加第三者責任保險 |
附加雇主責任 |
附加自燃 |
保額 |
23萬 |
23萬 |
23萬 |
20萬 |
10萬 |
23萬 |
費率 |
3.8‰ |
4‰ |
2.5‰ |
7‰ |
2.5‰ |
2.0‰ |
保費 |
874元 |
920元 |
575元 |
1400元 |
250元 |
460元 |
總保費 |
3490元 |
保險期限:自2011年10月25日零時起至2012年10月24日二十四時起止(一年期)
免賠信息:
工程機械設備綜合保險:每次事故絕對免賠額為人民幣8000.00元或損失金額的15%,兩者以高者為準;
附加碰撞傾覆保險:每次事故絕對免賠額為人民幣10000.00元或損失金額的50%,兩者以高者為準;
附加第三者責任保險:每次事故絕對免賠額為人民幣2000.00元或損失金額的10%,兩者以高者為準;
附加盜搶保險:每次事故絕對免賠額為人民幣10000.00元或損失金額的20%;兩者以高者為準;
附加雇主責任險:每次事故絕對免賠金額為人民幣2000.00元或損失金額的10%,
附加自燃損失保險:每次事故絕對免賠額為人民幣10000.00元或損失金額的15%,兩者以高者為準;
特別約定:
1、 本保險僅負責按保險條款的規(guī)定賠償在保險單列明的財產座落地址或保險標的地址范圍內的損失。
2、 本保單承保標的為未上機動車輛牌照的機械設備,已上機動車輛牌照的標的不屬于本保單承保范圍。保險標的座落于施工地點并在工程的規(guī)劃施工紅線范圍內,擴展承保露天作業(yè)時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事故導致的損失。
3、 保險標的的約定投保地點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qū)),如甲方客戶在以上約定范圍內移動施工,不需要通知乙方,乙方將根據具體工程風險狀況逐單設定承保條件,否則發(fā)生保險事故乙方不承擔保險責任。
4、 保險單承保標的為(此為標的具體型號規(guī)格的描述) ,
產品型號為 底盤號為 發(fā)動機號
5、 保險設備在同一保險年度內發(fā)生多次賠款,其免賠率在原來約定的基礎上,從第二次開始每次增加5%,累計加扣免賠率不超過50%。
6、 被保險人保證保險財產有24小時保安值班,否則發(fā)生盜搶損失,保險人不予賠償。如以上約定和其它任何條款存在沖突,以本約定為準。
本保單中途不得退保。
工程機械設備綜合保險
附加盜搶保險條款
總則
第一條 投保人只有在投保了《工程機械設備綜合保險》(以下簡稱為“主險”)后,方可投?!陡郊颖I搶保險》(以下簡稱為“本附加險”)。
第二條 本附加險與主險相抵觸之處,以本附加險為準;本附加險未盡之處,以主險為準。
第三條 主險合同效力終止,本附加險合同效力即行終止。
保險責任
第四條 在保險期間內,保險標的在保險單中載明的區(qū)域范圍內發(fā)生的下列損失和費用,保險人按照本附加險和主險的約定負責賠償:
(一)整體被盜竊、搶劫、搶奪,經案件發(fā)生地縣級(含)以上公安部門立案證明,自立案之日起滿三個月未查明下落的損失;
(二)在整體被盜竊、搶劫、搶奪后,受到損壞或零部件、附屬設備丟失需要修復的合理費用;
(三)在搶劫、搶奪過程中,受到損壞需要修復的合理費用。
責任免除
第五條 出現下列任一情形時,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保險標的操作人員與保險標的同時失蹤;
(二)未能提供盜搶案件發(fā)生地縣級(含)以上公安部門出具的盜搶立案證明。
第六條 對于下列損失、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保險標的非整體遭盜竊,僅零部件或附屬設備被盜竊或損壞的損失;
(二)保險標的被詐騙造成的損失;
(三)被保險人因民事、經濟糾紛而導致保險標的被搶劫、搶奪的損失;
(四)保險標的在其存放處所連續(xù)超過十五天無人看管的情況下遭受的盜竊損失;
(五)在發(fā)生自然災害、意外事故時保險標的被盜竊、搶劫、搶奪而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主險中責任免除事項,也適用于本附加險。
賠償處理
第八條 被保險人應在知道本附加險保險事故發(fā)生后24小時內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由于被保險人過錯未及時報
案導致損失無法確定或損失擴大的,保險人有權對損失無法確定或擴大的部分拒絕賠償。
第九條 被保險人請求賠償賠償時,應向保險人提供相關的公安機關證明。
第十條 本附加險保險事故發(fā)生后,保險人按照主險約定的賠償處理方式予以賠償。
工程機械設備綜合保險
附加第三者責任保險條款
總則
第一條 投保人只有在投保了《工程機械設備綜合保險》(以下簡稱為“主險”)后,方可投?!陡郊拥谌哓熑伪kU》(以下簡稱為“本附加險”)。
第二條 本附加險與主險相抵觸之處,以本附加險為準;本附加險未盡之處,以主險為準。
第三條 主險合同效力終止,本附加險合同效力即行終止。
保險責任
第四條 在保險期間內,在保險單中載明的區(qū)域范圍內,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操作人員在操作保險標的過程中由
于過失造成第三者人身損害或財產的直接損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不包括港澳臺地區(qū)法律)應由被保
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本附加險和主險的約定負責賠償。
第五條 本附加險保險事故發(fā)生后,被保險人因保險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訴訟的,對應由被保險人支付的仲裁
或訴訟費用以及事先經保險人書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費用(以下簡稱為“法律費用”),保險人
按照本附加險和主險的約定也負責賠償。
責任免除
第六條 下列損失、費用和責任,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被保險人或其雇員的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
(二)保險標的本身的損失;
(三)保險標的在作業(yè)過程中造成作業(yè)對象的損壞;
(四)罰款、罰金或懲罰性賠款;
(五)在合同或協(xié)議中約定的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賠償責任,但即使沒有這種合同或協(xié)議,被保險人依法仍應
承擔的賠償責任不在本款責任免除范圍內;
(六)保險單中載明的應由被保險人自行承擔的本附加險免賠額。
第七條 其他不屬于本附加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費用和責任,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第八條 主險中責任免除事項,也適用于本附加險。
賠償限額、免賠額
第九條 本附加險的賠償限額包括累計賠償限額、每次事故賠償限額、每次事故人身損害每人賠償限額。各項賠
償限額由投保人與保險人協(xié)商確定,并在保險單中載明。
第十條 本附加險免賠額(率)由投保人與保險人在訂立本附加險合同時協(xié)商確定,并在保險單中載明。
賠償處理
第十一條 被保險人收到向其提出賠償要求的受害第三者或其他索賠權利人(以下統(tǒng)稱為“索賠人”)的損害賠
償請求時,應立即通知保險人。未經保險人書面同意,被保險人對索賠人及其代理人作出的任何承諾、拒絕、
出價、約定、付款或賠償,保險人不受其約束。對于被保險人自行承諾或支付的賠償金額,保險人有權重新核
定,不屬于本附加險保險責任范圍或超出應賠償限額的,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在處理索賠過程中,保險人
有權自行處理由其承擔最終賠償責任的任何索賠案件,被保險人有義務向保險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資料和協(xié)
助。
第十二條 被保險人獲悉可能發(fā)生訴訟、仲裁時,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保險人;接到法院傳票或其他法律文書
后,應將其副本及時送交保險人。保險人有權以被保險人的名義處理有關訴訟或仲裁事宜,被保險人應提供有
關文件,并給予必要的協(xié)助。
對因未及時提供上述通知或必要協(xié)助導致擴大的損失,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發(fā)生本附加險保險事故后,保險人的賠償以下列方式之一確定的被保險人的賠償責任為基礎:
(一)被保險人與索賠人協(xié)商并經保險人確認;
(二)仲裁機構裁決;
(三)人民法院判決;
(四)保險人認可的其他方式。
第十四條 如果一名或多名索賠人基于同一原因或理由,單獨或共同向被保險人提出的,屬于本附加險保險責任
范圍內的一項或一系列索賠或民事訴訟,本附加險將其視為一次附加險保險事故。
第十五條 保險人對被保險人給第三者造成的損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或者本合同的約定,直接向該第三者賠
償保險金。
被保險人給第三者造成損害,被保險人對第三者應負的賠償責任確定的,根據被保險人的請求,保險人應當直
接向該第三者賠償保險金。被保險人怠于請求的,第三者有權就其應獲賠償部分直接向保險人請求賠償保險金。
被保險人給第三者造成損害,被保險人未向該第三者賠償的,保險人不得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
第十六條 發(fā)生本附加險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保險人按以下方式計算賠償:
(一)對于每次事故造成的損失,保險人在保險單中載明的本附加險每次事故賠償限額內計算賠償,其中對每
人人身損害的賠償金額不超過保險單中載明的本附加險每次事故人身損害每人賠償限額;
(二)在依據本條第(一)項計算的基礎上,保險人在扣除保險單中載明的本附加險免賠額后進行賠償;
(三)在保險期間內,保險人對多次事故損失的累計賠償金額不超過保險單中載明的本附加險累計賠償限額。
第十七條 保險人對本附加險每次事故法律費用的賠償金額在第十六條計算的賠償金額以外另行計算,并且賠償
時不扣減免賠額,但每次事故的賠償總額不超過保險單中載明的本附加險每次事故賠償限額的10%。
在保險期間內,保險人對法律費用的累計賠償金額不超過保險單中載明的本附加險累計賠償限額的10%。
如果被保險人的賠償責任同時涉及本附加險保險事故和非本附加險保險事故,并且無法區(qū)分法律費用是因何種
事故而產生的,保險人按照本附加險保險賠償金額(不含法律費用)與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全部賠償金額(不
含法律費用)的比例賠償法律費用。
第十八條 保險賠償結案后,保險人不再負責賠償任何新增加的與該次保險事故相關的損失、費用或責任。
當一次保險事故涉及多名索賠人時,如果保險人和被保險人雙方已經確認了其中部分索賠人的賠償金額,保險
人可根據被保險人的申請予以先行賠付。先行賠付后,保險人不再負責賠償與這些索賠人相關的任何新增加的
賠償金。
第十九條 發(fā)生本附加險保險事故時,如果被保險人的損失在有相同保障的其他保險項下也能夠獲得賠償,保險
人將按照本附加險累計賠償限額與其他保險合同及本附加險累計賠償限額總和的比例承擔賠償責任。
其他保險人應承擔的賠償金額,本保險人不負責墊付。若被保險人未如實告知導致保險人多支付賠償金的,保
險人有權向被保險人追回多支付的部分。
其他事項
第二十條 本附加險未滿期保險費按以下公式計算:
本附加險未滿期保險費=本附加險保險費×(剩余保險期間天數/保險期間天數)×(累計賠償限額-累計賠償金
額)/累計賠償限額
其中,累計賠償金額是指在實際保險期間內,保險人已支付的本附加險保險賠償金和已發(fā)生保險事故但還未支
付的本附加險保險賠償金之和,但不包括保險人負責賠償的法律費用。
釋義
第二十一條 除另有約定外,本附加險合同中的下列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第三者:是指保險人、被保險人及其雇員、接受被保險人提供的工程機械設備服務的一方以外的自然人、法人
或其他組織。
人身損害:是指死亡、肢體殘疾、組織器官功能障礙及其他影響人身健康的損傷。
雇員:是指與被保險人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由被保險人向其支付報酬的個人。
工程機械設備綜合保險
附加雇主責任保險條款
總則
第一條 投保人只有在投保了《工程機械設備綜合保險》(以下簡稱為“主險”)后,方可投?!陡郊庸椭髫熑?/p>
保險》(以下簡稱為“本附加險”)。
第二條 本附加險與主險相抵觸之處,以本附加險為準;本附加險未盡之處,以主險為準。
第三條 主險合同效力終止,本附加險合同效力即行終止。
保險責任
第四條 在保險期間內,在保險單中載明的區(qū)域范圍內,被保險人雇員根據被保險人的指派,在操作、檢測、維
修、保養(yǎng)保險標的過程中發(fā)生意外事故導致人身損害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不包括港澳臺地區(qū)法律)
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本附加險和主險的約定負責賠償。
第五條 本附加險保險事故發(fā)生后,被保險人因保險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訴訟的,對應由被保險人支付的仲裁
或訴訟費用以及事先經保險人書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費用(以下簡稱為“法律費用”),保險人
按照本附加險和主險的約定也負責賠償。
責任免除
第六條 出現下列任一情形時,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被保險人雇員不具有相應的操作資格證書;
(二)被保險人雇員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麻藥品。
第七條 下列損失、費用和責任,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被保險人雇員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guī)定,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各項費用、津
貼、補助金、撫恤金等;
(二)超出被保險人雇員所在地工傷保險和基本醫(yī)療保險診療項目目錄、藥品目錄、醫(yī)療服務設施范圍和支付
標準的醫(yī)療費用;
(三)被保險人雇員的財產損失;
(四)罰款、罰金或懲罰性賠款;
(五)在合同或協(xié)議中約定的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賠償責任,但即使沒有這種合同或協(xié)議,被保險人依法仍應
承擔的賠償責任不在本款責任免除范圍內;
(六)保險單中載明的應由被保險人自行承擔的本附加險免賠額。
第八條 其他不屬于本附加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費用和責任,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第九條 主險中責任免除事項,也適用于本附加險。
賠償限額、免賠額
第十條 本附加險的賠償限額包括累計賠償限額、每次事故賠償限額、每次事故人身損害每人賠償限額。各項賠
償限額由投保人與保險人協(xié)商確定,并在保險單中載明。
第十一條 本附加險免賠額(率)由投保人與保險人在訂立本附加險合同時協(xié)商確定,并在保險單中載明。
賠償處理
第十二條 被保險人收到向其提出賠償要求的雇員或其他索賠權利人(以下統(tǒng)稱為“索賠人”)的損害賠償請求
時,應立即通知保險人。未經保險人書面同意,被保險人對索賠人及其代理人作出的任何承諾、拒絕、出價、
約定、付款或賠償,保險人不受其約束。對于被保險人自行承諾或支付的賠償金額,保險人有權重新核定,不
屬于本附加險保險責任范圍或超出應賠償限額的,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在處理索賠過程中,保險人有權自
行處理由其承擔最終賠償責任的任何索賠案件,被保險人有義務向保險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資料和協(xié)助。
第十三條 被保險人獲悉可能發(fā)生訴訟、仲裁時,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保險人;接到法院傳票或其他法律文書
后,應將其副本及時送交保險人。保險人有權以被保險人的名義處理有關訴訟或仲裁事宜,被保險人應提供有
關文件,并給予必要的協(xié)助。
對因未及時提供上述通知或必要協(xié)助導致擴大的損失,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發(fā)生本附加險保險事故后,保險人的賠償以下列方式之一確定的被保險人的賠償責任為基礎:
(一)被保險人與索賠人協(xié)商并經保險人確認;
(二)仲裁機構裁決;
(三)人民法院判決;
(四)保險人認可的其他方式。
第十五條 如果一名或多名索賠人基于同一原因或理由,單獨或共同向被保險人提出的,屬于本附加險保險責任
范圍內的一項或一系列索賠或民事訴訟,本附加險將其視為一次附加險保險事故。
第十六條 保險人可以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或者本合同的約定,直接向被保險人雇員賠償保險金。
被保險人對其雇員應負的賠償責任確定的,根據被保險人的請求,保險人應當直接向該雇員賠償保險金。被保
險人怠于請求的,被保險人雇員有權就其應獲賠償部分直接向保險人請求賠償保險金。
被保險人未向該雇員賠償的,保險人不得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
第十七條 發(fā)生本附加險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保險人按以下方式計算賠償:
(一)對于每次事故造成的損失,保險人在保險單中載明的本附加險每次事故賠償限額內計算賠償,其中對每
人人身損害的賠償金額不超過保險單中載明的本附加險每次事故人身損害每人賠償限額;
(二)在依據本條第(一)項計算的基礎上,保險人在扣除保險單中載明的本附加險免賠額后進行賠償;
(三)在保險期間內,保險人對多次事故損失的累計賠償金額不超過保險單中載明的本附加險累計賠償限額。
第十八條 保險人對本附加險每次事故法律費用的賠償金額在第十七條計算的賠償金額以外另行計算,并且賠償
時不扣減免賠額,但每次事故的賠償總額不超過保險單中載明的本附加險每次事故賠償限額的10%。
在保險期間內,保險人對法律費用的累計賠償金額不超過保險單中載明的本附加險累計賠償限額的10%。
如果被保險人的賠償責任同時涉及本附加險保險事故和非本附加險保險事故,并且無法區(qū)分法律費用是因何種
事故而產生的,保險人按照本附加險保險賠償金額(不含法律費用)與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全部賠償金額(不
含法律費用)的比例賠償法律費用。
第十九條 保險賠償結案后,保險人不再負責賠償任何新增加的與該次保險事故相關的損失、費用或責任。
當一次保險事故涉及多名索賠人時,如果保險人和被保險人雙方已經確認了其中部分索賠人的賠償金額,保險
人可根據被保險人的申請予以先行賠付。先行賠付后,保險人不再負責賠償與這些索賠人相關的任何新增加的
賠償金。
第二十條 發(fā)生本附加險保險事故時,如果被保險人的損失在有相同保障的其他保險項下也能夠獲得賠償,保險
人將按照本附加險累計賠償限額與其他保險合同及本附加險累計賠償限額總和的比例承擔賠償責任。其他保險
人應承擔的賠償金額,本保險人不負責墊付。若被保險人未如實告知導致保險人多支付賠償金的,保險人有權
向被保險人追回多支付的部分。
其他事項
第二十一條 本附加險未滿期保險費按以下公式計算:
本附加險未滿期保險費=本附加險保險費×(剩余保險期間天數/保險期間天數)×(累計賠償限額-累計賠償金
額)/累計賠償限額其中,累計賠償金額是指在實際保險期間內,保險人已支付的本附加險保險賠償金和已發(fā)生
保險事故但還未支付的本附加險保險賠償金之和,但不包括保險人負責賠償的法律費用。
釋義
第二十二條 除另有約定外,本附加險合同中的下列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人身損害:是指死亡、肢體殘疾、組織器官功能障礙及其他影響人身健康的損傷。
雇員:是指與被保險人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由被保險人向其支付報酬的個人。
工程機械設備綜合保險
一、險種概述
該險種屬于綜合責任保險條款,分主險和附加險,附加險包括附加碰撞、傾覆保險,附加自燃損失保險,附加
工程機械設備盜搶保險,附加第三者責任保險和附加雇主責任保險五個附加條款。
二、業(yè)務導向
(一)承保標的控制
1、承保標的需經國家有關部門檢測合格、依法登記、具備有效運行證。
2、以承保新的工程機械設備為主要對象,謹慎承保二手設備。
3、承保業(yè)務以貸款銀行、生產企業(yè)、經銷商等為投保人或被保險人,避免承保個人所有的單臺設備。
4、謹慎承保過往事故頻發(fā)的工程機械設備。
5、原則上不予承保碰撞傾覆責任。
注:對于附加碰撞傾覆險
一、 不擴展碰撞傾覆險(三年已內,特約按照以往保單條件)
險種 |
主險 |
附加第三者 |
附加盜搶 |
費率 |
1、0.005(含)以上;2、0.0025(含)以上0.005以下 |
0.007(每次10萬,累計最高100萬) |
1、0025(含)以上;2、0.002以上0.0025以下 |
免賠 |
8000/10% |
2000/10% |
1萬/20% |
二、 擴展碰撞、傾覆險(挖機、旋挖鉆機、傾覆責任僅限于非山區(qū)作業(yè)且單洽談,三年以內,特約按照以
往保單條件)
險種 |
主險 |
附加碰撞、傾覆 |
附加第三者 |
附加盜搶 |
費率 |
0.0038 |
0.004 |
0.007(每次10萬,累計最高100萬) |
0025 |
免賠 |
8000/10% |
1萬/50% |
2000/10% |
1萬/20% |
(二)承保區(qū)域的控制
1、在保單中應列明保險區(qū)域范圍,需注明工地、縣市、地區(qū)、省級范圍,謹慎承保作業(yè)區(qū)域在全國范圍的工程
機械設備。
2、謹慎承保作業(yè)區(qū)域在山區(qū)范圍的工程機械設備。
3、不承保盾構機等用于地下作業(yè)的工程機械設備。
三、保險金額的確定
( 1 )物質損失保險
物質損失部分的保險金額應以保險價值為基礎由投保人自行確定。其中附加碰撞、傾覆保險,附加盜竊保險和
附加自燃損失保險的最高賠償金額以主險的保險金額為準。
一般物質損失部分的保險金額最高不超過 RMB300 萬。
( 2 )附加第三者責任保險
附加第三者責任保險條款賠償限額包括累計賠償限額、每次事故賠償限額、每人每次事故人身損害賠償限額。
一般每次事故賠償限額不超過:第三者人身傷害 RMB10 萬元,第三者財產損失 RMB10 萬元;年累計賠償限額
不超過:第三者人身傷害 RMB20 萬元,第三者財產損失 RMB30 萬元。
( 3 )附加雇主責任保險
附加雇主責任保險條款賠償限額包括累計賠償限額、每次事故賠償限額、每次事故每人人身損害賠償限額三
項。
一般每次事故賠償限額最高不超過 RMB50 萬元;每人每次事故人身損害賠償限額最高不超過 RMB10 萬元。
四、保險條件
基本年費率表
主險 |
附加碰撞、 傾覆保險 |
附加自燃 損失保險 |
附加盜搶保險 |
附加第三者 責任保險 |
附加雇主責任保險 |
3.5‰ |
9.0‰ |
2.0‰ |
2.5‰ |
7.0‰ |
2.5‰ |
一般要求主險免賠不低于1萬/20%,第三者責任免賠不低于2000/10%,盜竊險免賠不低于1萬/20%。
五、特別約定
1、本保險單只承保保險標的在工程的規(guī)劃施工紅線范圍內的保險事故損失;
2、保險設備在同一保險年度內發(fā)生多次賠款,其免賠率在原來約定的基礎上,從第二次開始每次增加
5%,累計加扣免賠率不超過50%;
3、本保單承保標的為未上機動車輛牌照的機械設備,已上機動車輛牌照的標的不屬于本保單承保范圍。
六、投保所需提供的資料
投保時需提供完整正確的車架號、發(fā)動機號;對于部分沒有車架號、發(fā)動機號的工程機械設備,必須在特約中
表明整機編號或相關唯一編號,以確保保險標的的唯一性。
例:履帶起重機,產品編號:********,產品型號:**牌******,發(fā)動機號:******,生產日期:****年**月**日。
注:1、公司財產的需要:公司的營業(yè)執(zhí)照,法人身份證,組織機構代碼,稅務登記證,產品的合格證及設
備的發(fā)票全部一起的復印件
2、個人財產需要:財產所有人的身份證復印件,產品的合格證及設備發(fā)票復印件。
八、下列機械設備現太平洋保險公司可以按工程機械設備綜合險保的有:
類別 |
名稱 |
混凝土機械 |
干粉砂漿生產設備,布料桿,噴濕機,托泵,混凝土攪拌站。 |
起重機械 |
履帶式起重機,塔式起重機 |
土方機械 |
華移裝載車,鏟運車,推土機,挖掘裝載機,挖掘機,自卸卡車,平地機 |
樁工機械 |
反循環(huán)鉆機,長螺旋鉆孔機,連續(xù)墻抓斗,潛孔鉆機,旋噴鉆機,水平定向鉆,液壓靜力壓樁機,旋挖鉆機 |
筑養(yǎng)路機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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瀝青混合料攪拌設備,架橋機,瀝青路面就地熱再生,瀝青攪拌站,穩(wěn)定土拌合機,攤鋪機,穩(wěn)定土廠拌設備,銑刨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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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一些是否可以按工程機械投保要與保險公司協(xié)商
如:礦用掘進機等
一些有發(fā)動機號和車架號的機械,太平洋保險公司現在是按營業(yè)貨車或特種車二投保
例:混凝土攪拌車,泵車,車載泵屬于特種車二, 像隨車起重機又屬營業(yè)貨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