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拔低碳鋼絲的母材可采用低碳鋼熱軋圓盤條或熱軋光圓鋼筋。
冷拔低碳鋼絲母材進廠及進場時,應檢查產品合格證、出廠檢驗報告,并按現行***標準《低碳鋼熱軋圓盤條》GB/T 701 或《鋼筋混凝土用鋼 第1部分:熱軋光圓鋼筋》GB 1499.1的規(guī)定抽取試樣并作力學性能檢驗,其質量應符合有關標準的規(guī)定。母材進廠及進場后應按生產單位分牌號、規(guī)格堆放和使用。當有關標準對檢驗批量及抗拉強度未作規(guī)定時,進廠及進場驗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檢驗批重量不應大于60t;
2 抗拉強度不應小于370N/mm2。
母材的外觀質量不應影響拔絲加工。當母材的焊接性能不良或發(fā)生脆斷時,應按相關標準進行專項檢驗。
冷拔低碳鋼絲的母材牌號及直徑可按表3.3.4的規(guī)定確定。冷拔加工時,每次拉拔的面縮率不宜大于25%。
母材的牌號與直徑
冷拔低碳鋼絲直徑(mm) |
母材牌號 |
母材直徑(mm) |
3 |
Q195、Q215 |
6.5、6 |
4 |
Q195、Q215 |
6.5、6 |
5 |
Q215、Q235、HPB235 |
6.5、8 |
6 |
Q215、Q235、HPB235 |
8 |
7 |
Q215、Q235、HPB235 |
10 |
8 |
Q235、HPB235 |
10 |
母材冷拔前應經過除銹。拔絲過程中不得進行退火。母材如需對焊時,應采用同一生產單位、同一牌號的母材。
冷拔低碳鋼絲驗收應按同一生產單位、同一原材料、同一直徑,且不應超過30t為1個檢驗批進行抽樣檢驗,并檢查母材進廠或進場檢驗報告。每個檢驗批的檢驗項目為表面質量、直徑偏差、拉伸試驗(包含量測抗拉強度和伸長率)和反復彎曲試驗。
每個檢驗批冷拔低碳鋼絲的表面質量應全數目測檢查。鋼絲表面不得有裂紋、毛刺及影響力學性能的銹蝕、機械損傷。對表面質量不合格的冷拔低碳鋼絲,經處理并檢驗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每個檢驗批應抽取不少于5盤的進行直徑偏差檢驗,每盤鋼絲抽取1點量測鋼絲直徑,該點鋼絲實測直徑取兩個垂直方向的平均值。冷拔低碳鋼絲的直徑允許偏差應符合表
的規(guī)定。有不合格的檢驗批應逐盤檢驗,合格盤可用于工程。量測鋼絲直徑的儀器精度不應低于0.01 mm,直徑平均值計算應修約至0.01 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