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商***』香港***定居政策簡介
香港***定居政策即香港******計劃,又稱為資本***者入境計劃。該計劃的目的,是讓那些把資金帶來香港,但不會在港參與經(jīng)營任何業(yè)務的人士(即資本***者(***者))來港居留。***者可從不同的獲許***資產(chǎn)類別中選擇自己的***項目,而無須開辦或合辦業(yè)務。
2、計劃的適用范圍
香港******計劃適用于下列人士:
(a)外國國民(***、阿爾巴尼亞、古巴和朝鮮的國民除外);
(b)***特別行政區(qū)(***特區(qū))居民;
(c)中國籍而已取得外國***性居民身分的人士;
(d)無國籍但已在外國取得***性居民身分,并持有確實可以重新進入該國的文件的人士;以及
(e)臺灣居民。
3、資格準則
***者必須符合以下準則,才有資格根據(jù)香港******政策申請來港:
(a)根據(jù)本計劃申請來港時已年滿18歲;
(b)在提出申請前的兩年,擁有不少于港幣1000萬港元的凈資產(chǎn);
(c)在向入境處遞交申請書前的六個月內(nèi),或在申請獲入境處原則上批準后的六個月內(nèi),把不少于港幣1000萬港元***在獲許***資產(chǎn)類別(存款證***除外,這類***必須在申請獲入境處原則上批準后的六個月內(nèi)作出)。
(d)在香港及其居住地沒有不良記錄;以及
(e)能證明有能力支持自己及受養(yǎng)人的生計和提供住所,而無須依賴在香港獲許***資產(chǎn)所帶來的任何收益、工作入息或公共援助。
4、獲許***資產(chǎn)類別
***者須要把不少于港幣1000萬港元***于下列其中一個或同時***于兩個獲許***資產(chǎn)類別:
I、房地產(chǎn)(暫時取消)
***者可***于本港的商用、工業(yè)或住宅物業(yè),包括土地和樓花。根據(jù)香港******政策來港居留而購買的物業(yè),數(shù)目不限。
II、***資產(chǎn)
***者可***于下列一種或多種***資產(chǎn):
(A)***—以港元交易的香港證券***上市公司***。
(B)***—以港元為單位,包括由以下機構發(fā)行或***保證的定息或浮息工具和可換股***—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外匯***、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地鐵有限公司、九廣鐵路公司、香港機場***,以及其他指明的由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全資或局部擁有的法團、機構或團體;或上文(A)項所指的公司。
(C)存款證—由《***業(yè)條例》訂明的認可機構發(fā)行的港元存款證。存款證在購買時須距離到期日不少于12個月(購買日期須在入境處原則上批準***者參與計劃之后。這類***到期時,應換成距離到期日不少于12個月的存款證或其他獲許***資產(chǎn)類別的資產(chǎn))。
(D)后償債項—由認可機構按《***業(yè)條例》發(fā)行,并以港元為單位的后償債項。
(E)合資格的集體***計劃(CIS)
入境處可隨時更改以上載列的獲許***資產(chǎn)類別,無須事先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