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于132℃預真空或脈動真空式壓力蒸汽滅菌器、臺式快速壓力蒸汽滅菌器,不適用于121℃下排氣式壓力蒸汽滅菌器。本產品不可二次使用;
2. 本產品只適用于濕熱蒸汽滅菌效果指示,不能用于干熱滅菌效果指示;
3. 本產品只表示物品經過滅菌處理后是否達到滅菌所需的條件,不能確認被滅菌處理后的物品中是否還有微生物存活;
4. 如果本產品滅菌后變色不合格,請用B-D試紙檢查滅菌器是否工作正常、是否物品包裹過緊、裝載量過于密集或超載;
5. 在避光、室溫、干燥、陰涼、通風條件下貯存;
6. 注意防潮,禁止與酸堿性物質接觸;
7. 本產品有效期為二年,生產日期、批號和失效日期見包裝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