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案件的***與民事案件的***而言是非常的嚴謹?shù)?,如果對?**案件***審***并不服氣的話,是可以提交***案件抗訴申請書來進行抗訴的。下面就讓沈陽***辯護律師為大家?guī)?**案件抗訴申請書范本的相關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案件抗訴申請書范本
申請人:(系被害人***),男,漢族,出生日期,住址,電話
申請人:(系被害人***)女,漢族,出生日期,住址,電話
申請事項:
申請人因顧X故意***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2015)二中刑初字第XXXX號***附帶民事***書,依據(jù)《******法》第二百一十八條之規(guī)定,申請貴院依法提起抗訴。
事實與理由:
一、被告人顧X***手段特別殘忍,情節(jié)特別惡劣,后果特別嚴重,依法應當判處死刑、立即執(zhí)行。原審判處死緩,量刑畸輕。
受害人與被告人顧X素不相識,被告人僅是聽到有人議論姓顧的,臆想談論的是自己,便拿刀下樓,主動挑釁引起爭執(zhí)。在根本無證據(jù)表明是受害人對其動手的情況下,即對受害人胸腹部猛扎兩刀,在受害人受傷后,完全可以徒手制服的情況下,又連扎四刀,受害人倒地后未加以施救,反而是隱藏作案工具,***終導致了受害人的***,被告人顧X***剝奪他人生命、***性質惡劣、情節(jié)后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這樣的人不能再讓其回歸社會危害他人,依法應當判處死刑立即執(zhí)行。
二、被告人顧X不構成***,原審對于其行為構成***的認定錯誤。
1、原審對于被告人顧X明知有人報案在現(xiàn)場等待抓捕的事實認定錯誤。
根據(jù)***書列明的證據(jù)來看,本案是劉XX撥打110報警,而被告人根本不認識劉XX,也不知道其報警,根據(jù)被告人口供他只知道張xx打的120電話,因此原審對于其“明知有人報案”而留在現(xiàn)場等待抓捕的認定錯誤。
***接警后到現(xiàn)場,被告人也沒有主動向***投案,而是經(jīng)張XX的指認才被抓獲。
案發(fā)后,被告人顧X對受害人沒有任何的施救行為,反而首先考慮的是走掉(詳見馮證言),其后又隱藏做案工具,根本沒有認罪***的主觀意圖,從其一系列的行為來看其留在現(xiàn)場分明是存有僥幸心理。后來又因為張xx等人的控制、指認而無法離開,原審認定與事實不符。
2、被指認后不反抗是因為當時現(xiàn)場人員眾多、即使反抗也無法逃脫。
3、被告人承認***是因為無法否認***的行為。但是到案后顧X并沒有完全如實客觀地供述自己的***動機及罪行。
被告人顧X在自己屋內聽到他人議論姓顧的就以為談論的是他,就把刀拿在手里出去看(見馮XX2014年10月25日證言),顯然其***打的過程中并非無意中碰到刀為了嚇唬他們才拿出刀來。
4、***情節(jié)在量刑上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而并非“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從本案的實際情況來看,顧X挑釁有錯在先、后持萬傷人***、***性質特別惡劣,情節(jié)、后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不能夠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三、被告人及其家屬并沒有積極地賠償受害人家屬的經(jīng)濟損失。
被告人顧X***剝奪了受害人年僅24歲的生命,使得二申請人老年喪子,飽受痛苦,更面臨著老無所依的悲苦境地,直接經(jīng)濟損失就達到百萬元。但是事故后被告人家屬從未探望慰問過二申請人、在***整個庭審程序走完時被告人也未拿出一分錢。在***就民事賠償進行調解時,對方曾說過有十萬元、爭取賠償?shù)蕉f,但是一直在敷衍、直到延審后、***之前僅僅交到***4萬元,此款與給二申請人造成的損失相比是杯水車薪,根本是被告人對于賠償事宜的應付,不具備任何誠意,更談不上積極賠償。原審以此4萬元作為其免死的借口,與事實不符、與法無據(jù)。
綜上,二申請人認為被告人顧X犯故意***罪性質惡劣、手段殘忍、社會危害性大,應判處死刑立即執(zhí)行。被告人顧X行為不構成***,其所賠償?shù)?萬元不足以彌補給二申請人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被告人不存在減輕其罪責,從輕判處的情節(jié),一審判處其死緩量刑畸輕。請求貴院依法申請抗訴。
此致
xxx人民***
申請人:
二O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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