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碑是立在墳墓前面或后面的、上面刻載死者姓名、經歷事跡等文字的碑。
人類對死者埋葬處所做的一種紀念性的載體,一般以石質材料制成,也有使用木材、金屬材料和其他材料制成。
中國古代“墓而不墳”,只在地下掩埋,地表不樹標志。后來逐漸有了地面堆土的墳,又有了墓碑。
人去逝后,如要立墓,大多都要有墓碑文。墓碑文上一般刻記死者的姓名、籍貫、成就,逝世日期和立碑人的姓名及與死者的關系。寫碑文應對死者充滿敬意和感情。民國二十二年《河南通志·睢縣采訪稿·袁可立墓碑》:“袁尚書可立墓碑,在(睢州)城南四里許,劉店村東里許。碑高八尺,上蛟螭,下赑屃,高約丈余,尚稱體制。”
今天給大家介紹一下墓碑有關的小知識,墓碑格式通常由:抬頭、正文、落款三部分組成。
1. 抬頭:抬頭主要寫死者的生前職務和職業(yè)等,有的也可以省去不寫。
2. 正文:正文主要寫明立碑者對死者的稱謂及姓名。如“先考王君××大人之墓”。
3. 落款:落款寫明立碑人的身份與死者的關系和姓名。立碑時間可寫可不寫。
碑文自古以來,就是殯葬儀式的重要組成部分,記錄逝者的一生。古人的墓碑、墓志都有定制。碑多是長方形,螭首龜趺。碑頭用篆體書寫某朝某官某人墓碑,叫做"篆額"。墓志較小,多為方形,刻石加蓋,上寫某官某人墓志,叫做"書蓋"。有了"篆額"和"書蓋",碑文、志文的前面就不必再刻題目了。
石雕墓碑的立碑人主要有3種:一是有關陰宅主人的直系子孫,由子孫或親人立碑,二是如果有關人物沒有子孫而其功績超常,則由***立碑;或是由死者同鄉(xiāng)負責安葬立碑,三是由親屬立碑。一種由子孫立碑,“中榜”當然就可以用“顯考”或“顯祖考”的名稱去稱呼墓中人,以表明死者與活人的祖屬關系。其他人立的石雕墓碑,則不能用“妣”,“考”之類的字眼,或者為了要避開全行“生老死苦”字數,也只能用“故”代替(如:清故××蔡公墓)。如果石雕墓碑的右方是死者后代的姓名,則必須按輩份又按男先女后的秩序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