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造辦處檔案記載,當時的宋七格是負責煉料全部工作的,鄧八格是具體操作的,胡大友是吹釉的,吳書是技術人員。另外,怡親王允祥、郎中海望、員外郎沈崳和唐英等主要負責管理。其中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唐英,據檔案記載,雍正六年正月初九日,內務府造辦處召募各作匠藝人十三名,由員外郎沈崳、唐英啟怡親王,發(fā)給每人每月二兩銀。接著"正六年二月二十二日,柏唐阿宋七格等奉怡親王諭:著燒煉琺瑯料。遵此。
從傳世品看,雍正時期的琺瑯彩瓷器除了少數(shù)如康熙朝琺瑯彩瓷器那樣以色地裝飾外,大多是在潔白如雪的釉面上直接彩繪。器物造型有瓶、碗、盤、碟、盅等,均雋秀典雅,胎體輕薄,有的達到半脫胎的程度。這些白瓷胎除了極個別為清宮收藏的明代永樂白瓷外,絕大多數(shù)是由當時景德鎮(zhèn)御窯廠提供。其中雍正七年一次就提供四百六十件,是歷次當中的一批,這就是檔案記載的"雍正七年二月十九日,怡親王交有釉水瓷器四百六十件,系年希堯燒造。
根據胎地種類,琺瑯器一般可分金胎琺瑯、銅胎琺瑯、瓷胎琺瑯、玻璃胎琺瑯、紫砂胎琺瑯等。 其中銅胎琺瑯因為銅料與表面琺瑯容易結合,且銅料價格相對容易接受,因此銅胎琺瑯為廣泛。直今,琺瑯器依然大多使用銅胎。金胎因造價過高,難為常人所接受,清三代時基本只限內府制作使用,且數(shù)量極其有限。瓷胎琺瑯(即琺瑯彩瓷),顧名思義,是在瓷胎上繪制的畫琺瑯。